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时间:2009-11-26 15:05:20  作者:要鸿志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申请人: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保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不当竞争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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