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没签购房合同,为什么房子就在房产局备案了?!
我年前定购了一个商铺。是那种返租形式的,前三年返租20%,所返租金在购房款里面减掉,然后第四年租金为房屋总价的8%,第五年为10%,第六年到第十二年为联营扣点15%-20%。当时只下了定金,2013年2月22号,售楼部要我去交首付(我是贷款买的),22号就付了首付,当天就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及租赁合同,未签订购房合同(当时售楼部的说购房合同要办完贷款后一起签)。3月4号我听人说商铺的公摊面积有44%,(定商铺时售房人没有告知我公摊面积,商铺签约确认单上面也没有)我觉得公摊太多,后来又听人说这样的房租售房(房子还没竣工)是不允许的,所以我就要求退房。可是开发商说我的商铺已经在房产局备案了, 不能退。我想问,为什么我都没看见过购房合同,更也没签过购房合同,为什么就备案了?开发商这样是不是违规操作,我能不能全额退房?要不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我该怎么做?
补充提问:
开发商说是网签的。说只要付了首付就等同于购买人认可了购房合同,也就不需要购房人在备案前签字了。这样说合理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03-1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