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08 02:39:40 文章分类:房产法务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加快“两个最适合”城市建设,推动全民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构筑创业平台,消除创业障碍,不断增加全民创
业意识,激发全民创业活力、提神创业发展动力,努力形成尊重创业、勇于创业、创业致富、改善民生的新局面,加快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有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创业活动更加活跃。到2010年,力争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数量较2007年增加20%。
——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到2010年,全市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0,000个,每年解决6,000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和800名“4,050”人员再就业,对当年新生产的“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
——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形成较为完备的市、县、区、街道、三级管理和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关公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全市力争每年组织3,000人参加创业引导培训,2,000人参加“GYB”(生产你的企业想法)培训,1,000元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300人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100人参加“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到2010年,力争从培训人员中培育成功1,000名初创业者、创办1,000家小企业
——促进城乡居民以创业提高收入水平。到2010年,力争全市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例达到15%,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农民家庭人均经营收入占家庭人均收入的比例达到85%以上,年均增长1.5个百分点。
三、激活各类创业主体
(一)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踊跃创业。大中专(含技校和职高)毕业生首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交各项地方税收。其人事档案三年内由公共企业介绍机构免费代管,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二)鼓励留学归国人员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来银创业。经其技术开发区、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要建设留学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从创业发展资金划拨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有偿投资和市场补贴等方式帮助创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办理参加补充社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年交费额度不超过本人年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部分,可进入企业成本,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进而入个人账户。高层次人才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可将一次性奖励资金划入补充社会保险,进入个人账户,用于对高层次人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补充
(三)鼓励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可以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创业后申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财政、劳动保障部门从再就业补助经费中给予一年50%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合伙就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帮助创业。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县(市)区残联审核,由县(市)区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本市农村“低保”户、低收入纯农户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在户籍所在县(市)区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由县(市)区财政给予1,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者,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政策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
(四)鼓励复退军人再创新业。城乡退伍士兵、专业士官、复员干部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首次创业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为一年。城镇退役士兵评级业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小额贷款优惠政策。计划分配军对转业干部自愿创业的,享受公务员辞职创业各项优惠政策。
(五)鼓励农民致富创业。鼓励和支持本市农民投资兴办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对新建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00元以上,吸纳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占企业就业人员50%以上的,同级财政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扶持。鼓励农民投资创办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凡进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网络的,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从专项支持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在市级乡村旅游村中培育十个休闲产业示范村,对环境改造、绿化美化、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等项目,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农民在集市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予工商登记,免收地方各项税收。对依托农家院落创办“农家乐”的,免收地方各项税费。对农民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非农生产的,享受国家、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鼓励失地农民勤劳创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增加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能力。力争到2010年,使凡有创业愿望的失地农民都能掌握一定的创业技能,失地农民参加创业培训享受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和扶持失地农民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对失地农民新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的与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规划和培育一批失地农民创业园区、创业街、创业市场。为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市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失地农民享受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同样的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七)鼓励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卫生系统除外)辞职创业。凡符合国家辞职规定自愿辞职创业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呈报批准辞职后,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给本人辞职补助费。其中公务员发放标准为: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地区补贴三项之和),连续工龄在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但最多不超过36个月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三年全额工资。
但理辞职手续人员的人事关系及档案由原单位移交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行人事代理。对于为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辞职人员,同级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由同级财政予以补交。
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创业。对自愿提前退休创业的公务员,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创业补助费。发放标准为:(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一本人提前退休时的年龄)*(其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全额工资标准一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金标准)*12。辞职、提前退休创业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全民创业的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奖励等优惠政策。
四、工作重点
(八)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市属各新闻媒体要长期开设创业专栏,为我市民创业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平台。主管部门要通过举办创业“报告会”、“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每年8月定为全市全民创业月。创业月期间,举办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和“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推出创业典型,宣传创业事迹,弘扬创业精神。
(九)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制定我市中长期创业培训规划。出台《银川市创业培训实施办法》,明确创业培训的组织机构、任务目标、政策支持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工作。鼓励社会方面力量参与专业培训。全面启动“siyb ”四个模块的培训工作,对参加创业引导培训和“syb”的工作人员免费进行培训,队参加“GYB”、“IYB”、“EYB”培训人员,分别给予80%、30%、30%的财政补贴。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专业辅导老师和辅导员两支队伍,财政安排经费年内培训师资50名,对初始创业者进行“一对一”全程创业帮扶,提高创业成功率。专业培训要与项目推荐,小额贷款、创业指导等服务相结合,切实增强专业培训的实际效果。
(十)建立专业项目库和创业者数据库。是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从社会上征集或购买创业项目方式,建立创业项目库,并向全民开放,做到信息共享。劳动保障、招商、科技等部门要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密切配合,共同开发和推荐创业项目,建设拥有2,000-3,000个具有一定科技含量项目的创业项目库。各市县区、市劳动就业部门要对全市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为每位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建立一个人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十一)建设一批专业辅导基地。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设具体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并根据产业集聚、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要全力抓紧实施。力争到200九年上半年建设一批标中厂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入驻园区创业的,三年内减半收取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工业园区要将初创企业生产经营用地纳入工业园区建设规划,住进工业园区的初创企业享受工业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十二)建立创新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是市级和各县市区均按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2%(不包含各级财政按当年财政收入的1%提取的用于就业再就业的资金)创业建立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创业的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项目库、创业培训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市财政划拨一定数量资金,在市工商联建设“银川市青年创业资金”,为有创业可行计划的青年提供创业无息启动资金支持。
(十三)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8]902号文件)精神。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的(一站式绿色通道)。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手续,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机构与银行联合办公,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实现一次审核,一次审批,一次办结。降低担保门槛,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数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免于提供反担保。
(十四)建立充分就业社区和信用社区制度。发挥社区在就业和创业工作总的基础出作用,推行社区就业和创业评价模式,对充分就业社区和信用社区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审批一个、奖励一个。对在就业和创业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信用社区一次性奖励3,000元至5,000元的工作经费。
(十五)搭建创业活动平台。建设“银川市创业门户网站”,使之成为专业项目推介、政策咨询以及创业者日常沟通、交流的服务平台。可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工业园区,要定期组织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和创业者开展各类创业活动交流。积极组织协调大中小企业配套生产,企业的之间开展项目对接活动,不断推进宁蒙陕甘毗邻地区产业合作,拓宽企业创业腹地。
五、工作要求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银川市创业领导小组,制定支持推动全民创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具体负责全市全民创业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的全民创业推进工作。相关部门要制定和细化推动全民创业的措施,并尽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十七)建立考核机制。从2008年起,市委、市政府将把全民创业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不断创新思路,丰富工作手段,着力解决全民创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作风务实、措施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体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推动各自领域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