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两兄弟因为积怨太深,无意中碰到而打架,对方是哥哥我老公是弟弟。对方把我老公价值5000多元的物品及电动车抢走,老公在追物品的过程中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对方鉴定为轻伤。老公也受伤但没有去鉴定。现在老公7天前被拘留。走调解这条路是死胡同,对方很歹毒。一心想把我老公送去坐牢,我老公心地善良曾为他打工十年,现在依然贫穷,而对方早已经是富人了,现在还要整惨我老公。天理何在啊。我能为老公告对方抢夺罪吗?请各位热心的朋友帮帮无助的我。谢谢了!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3-01-20-状态:未解决]
申爱军律师的解答:
不知案发地点在天津还是其他地点,每个省份和直辖市,对抢夺数额的认定都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量刑的标准 。如果是以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性质还比较轻。因为对方有伤。担心会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抢劫量刑起点就不一样了,是三年或三年以上!如有疑问,请致电1392019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