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我和四岁女儿一起步行去超市,快到超市门口的时候,女儿被斜横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倒在地,前额头一个伤口送到医院缝了四针。
两颗门牙被磕碎,这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于当时女儿流血不止,我没及时报警,直接送女儿去医院了,那男子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
第二天,报交警大队,责任认定我没做好监护责任,认定双方5:5,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1-29-状态:未解决]
刘建峰律师的解答:
您好,1、如果您和您的女儿按照正常的交通规则行驶并且在人行道那么电动车就应当承担多余您的责任(一般对方承但70%以上)。2、如果您和您的女儿逆向的话责任为5:5分的话属合理范围。如果您认为此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核或行政复议,以维护您女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