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撞人致死

无证摩托撞倒被害人后,打电话给被害人家属说被害人喝醉摔倒,并撒谎说是他帮忙扶到路边,110到场后也并未道出实情。导致被害者伤情危急死亡。
第二天警察传召他,他首先问被害人伤情,在得知并无大碍的情况下才说出是他撞了被害者是他所撞。
现在法院判他监禁3年。赔偿54万。但现在他家里人要求赔偿15万加5万欠条并在签字后立即释放。(当时受害者在医院及殡仪馆费用将近10万元)。这样要求合理吗?该怎么做?
感谢!
补充提问:
现在如果受害人家属不同意对方就一分钱不给。这种情况最多可判几年?协商不统一怎么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2-02-状态:未解决]
刘建峰律师的解答: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过失犯罪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后并未逃逸造成死亡的后果。法院判决如果依法办理了应该不会错,但赔偿15万加5万欠条并在签字后立即释放属于无稽之谈,不要理会。根本不可能立即释放的。如果不支付赔偿就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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