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与交强险可兼得吗?

我方人被车撞伤,医疗费已由对方交强险赔付完,但我方也入了一份人身意外险,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启用人身意外险找保险公司赔付吗,交强险是阳光保险,人身意外险是人寿保险。
补充提问:
法官和意外险保险公司人员说医药费不可重复报销,只能报销一份。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2-02-状态:未解决]
刘建峰律师的解答:

您好,交强险属于商业险,人寿保险属于人身险,人身险是多买多得的,您可以主张的。祝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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