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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凭
第一房东把房屋转让给第二房东没有收取转让费,签合同时写到不允许再次转让,但是第二房东未经允许擅自把房屋在此转让给第三方东并收取转让费,第三房东再次把房屋转给第四房东,签合同表示只负责其签到次年合同,因经营不善导致的问题概不负责,第四房东因经营不善再次想转让房屋,第一房东知道后不允许其转让并要收回房屋,第四方转让费找谁要
咨询者:
fa454085
湖北
[
咨询时间:2013-04-24
-
状态:未解决
]
刘建峰律师的解答:
您好,第四找第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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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峰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阳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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