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雇佣关系

我的父亲是村里的一名农民工,跟着甲乙丙这三个人在村里盖房,甲乙丙负责去外面联系瓦匠活并通知大伙干活,这个建筑队共有十多号人,包括包工头(甲乙丙)还有我爸,包工头与我爸及其他人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只是口头约定说大伙挣钱大伙分,但事实上我爸就是按天记工资,一天150元,他们也是,不是按照承办工程的总钱数除以总人数,而是每天固定工资,包工头没有任何营业执照,当然找来了活他们自己也干,但是如果涉及到工资的问题,就是去甲乙丙三家都可以要出钱来,现在我爸爸在干活时从房上摔下来发生伤害,造成右脚踝开放粉碎性骨折,现在北京一家医院治疗,但这三家却说和我爸挣得是一样的工资并且他们也干活不承认属于雇佣关系,我想咨询一下各位现在可不可以找当地劳动局或者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定一下是否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只能通过诉讼走法律程序,请各位仔细讲解,不吝赐教!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5-09-09-状态:未解决]
李春雨律师的解答:

右脚踝受伤,也许涉及到可能构成的9-10级伤残等级,可主张将来可能的伤残赔偿金。伤到如此严重程度,不应犹豫,应抓紧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搜集证据。建议去正规医院治疗,不要去私立民办医院。祝顺利。 山东济南李春雨律师

我咨询李春雨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春雨律师 > 李春雨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