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才能维持对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一周岁时,前妻提出离婚,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孩子三岁之前由其抚养,在其抚养孩子期间,本人按月工资总额的30%给付抚养费。孩子满三周岁后孩子由本人抚养,对方按月工资总额的30%给付抚养费。”在其抚养孩子期间,本人遵守了协议。孩子三周岁的第二天,其就将孩子交由我抚养,后来本人组合了新家庭,一起共同生活了已有近10年,孩子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一一直在我们身边,我家庭和睦,无苛刻、虐待子女现象。同在一个县城,可前妻故意刁难,经常无理取闹,不按原来的协议月工资总额的30%给付抚养费。几个月前,其搬了新家,没有通过与本人协商,就采取哄骗的方式,叫孩子过去同她一起生活,说孩子现在不愿意跟本人共同生活。最近其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并叫本人给付30%的抚养费,合理吗?考虑到孩子是女孩,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了近10年,我何时才能叫孩子回到身边?又如何才能维护对孩子的抚养权?请解答!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6-04-26-状态:未解决]
李春雨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我咨询李春雨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春雨律师 > 李春雨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