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丢失

大家好,去年中秋节,公司向合作伙伴快递了一些购物卡,中途被快递员盗取。过程是这样,总经理决定通过快递的方式送至合作伙伴那里,然后我让前台文员把快递公司的人叫来,在公司里将已经装有购物卡的“贺卡小袋”装进快递纸袋里(当着快递员的面),一连好几封,然后填好单子,就办完了(没有保值),快递员也没有当面提示保值,不知购物卡能保值吗?
之后发现中途购物卡被盗,但收件人已经签收。快递公司认为没有证据,不赔。这件事没有让公司上面知道,就总经理和我们几个知道。他认为是我的责任,私下罚了我两千元钱,当时说过了一段时间没事,就给我,但现在不给我了。说是帮我压下来。我不觉得的这件事是我的责任,或者责任这么大,因为快递公司是公司找来的,物件交割在公司内部发生,本来是当面送给别人的,是总经理让我快递过去。我想咨询这个责任到底怎么界定?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2-25-状态:未解决]
刘中良律师的解答:

很难界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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