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补偿问题

我去年十月分入职,签订了合同,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工资3200,试用期按80%发,现在过了试用期一个多月后也没给我办转正,一直说公司忙没有时间办理,现在都超过一个半月了,告诉我说我工作主动性不高,不适合这份工作,要我辞职,要么给转正但是工资不是3200了。

在我工作期间工资一直是按80%发的,也没有交保险。

人资是提前三天给我说的,说可以提一定的补偿,单说不会很多。

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的,我享有哪些补偿,能说说具体的么,从网上看了半天,不是很明白。

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2-28-状态:未解决]
刘中良律师的解答:

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就按合同约定自动转正了,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包括试用期的也应正常交纳社保。如果公司现在要解雇你,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再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如果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就支付你一个半月的工资做为补偿,可以随进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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