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

时间:2008-12-12 18:18:11  作者:陈晓云  文章分类:政府采购

2008年12月9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nization, WTO)政府采购委员会通过决议同意台湾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 GPA)。总干事拉米欢迎该项“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透明、公开、高效和物尽所值等重要原则贯彻”的决议。 

台湾于1995年3就开始申请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即使当时并非WTO成员。决议的通过完成了这一谈判进程。

总干事拉米欢迎该项“有利于台湾、有利于政府采购协定(GPA)”的决议。他称:“这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透明、公开、高效、及物尽所值等重要原则的贯彻。”

政府采购委员会主席,瑞士的尼古拉斯 尼格里(Nicholas Niggli)向台湾祝贺时说:“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将是台湾代表团引以为豪的历史性和开创性步伐。当然,就政府采购委员会与政府采购协定而言,台湾的加入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除了政府采购协定的各方及观察员,我还要感谢台湾,是你们所给予的出色协作,使我得以促成这一重大成就。”

在发达国家,政府采购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20%,但纳入政府采购协定的只是其中一部分。

政府采购协定的宗旨在于尽可能促进政府采购的国际竞争。其旨在促使政府采购协定下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及做法更为透明,以避免保护国内产品及供应商或歧视外国产品及供应商。

目前,政府采购协定涉及四十个世贸组织成员,即:加拿大、欧盟(包括其27个成员国)、中国香港、冰岛、以色列、日本、韩国、列支敦士登、荷属阿鲁巴、挪威、新加坡、瑞士和美国。

正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谈判进行的其他世贸组织成员有:阿尔巴尼亚,中国,格鲁吉亚,约旦,吉尔吉斯共和国,摩尔多瓦,阿曼和巴拿马。另外6个世贸组织成员,即亚美尼亚,克罗地亚,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蒙古,沙特阿拉伯和乌克兰,在其各自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中就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作出了相关规定。

译者:陈晓云  来源:世界贸易组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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