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密协议
公司要求我们签订服务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如下:"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培养员工核心的专业技术知识及操作技能。员工必须严守公司机密,离职后两年内不能从事同行业。离职时,必须向公司进行经济补偿"。请问这一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此份保密协议只有一份,并且上面没有任何期限(签订协议的日期及服务期都没有)请问到时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此份协议前的培训并未签订任何服务条款,请问离职时,我还需承担这部分费用吗?
哪些培训费是我离职时必须承担的?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8-27-状态:未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这一条款是竞业限制条款,属于保密人员,在离职后有竞业限制义务,但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