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3次与我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聘。
请问第三次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合法吗(合同里没写无固定期限的问题)?是否应该为此也赔偿我(除了正常的N倍工资外)?
补充提问:
签第三次合同时,公司未说明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我当时也未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表示我放弃了这个权利?(当然我也未签任何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东西)
换言之,这这种情况下公司与我签订的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到底合法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9-10-状态:已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你要求签无固定期,单位不签的,属于违法。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是的,是为放弃,因法律并未规定单位有这个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