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外遇,但无有效证据,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律师。我通过私人关系查到了丈夫与其他女子的短信内容,可证实男方有外遇。经过交涉,男方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多分我财产,只接受平均分配。如果我以取得的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是否能够支持我多分财产或不分给男方财产,同时男方向我进行精神损失赔偿?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9-27-状态:未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