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外遇,但无有效证据,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律师。我通过私人关系查到了丈夫与其他女子的短信内容,可证实男方有外遇。经过交涉,男方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多分我财产,只接受平均分配。如果我以取得的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是否能够支持我多分财产或不分给男方财产,同时男方向我进行精神损失赔偿?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9-27-状态:未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我咨询陈晓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晓云律师 > 陈晓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