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是工伤

本人从事木工,因在工作当中把左手 拇指末梢处锯伤伴有骨折,其次食指中指伴有轻微创伤。手伤在该单位上岗的第十天伤的。工作之前跟老板是口头协议。我的情况能否算的上工伤?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10-20-状态:未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未达退休年龄的,是工伤。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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