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事假,公司不批,强制我回去上班
因公司氛围不好,我申请离职,公司说按规定一个月办理离职。所以我请事假回家办事,领导以人少事多忙不过来为由强制我回去上班,说不回去上班给我算旷工。请问怎么办?我这样做算违约吗?公司会怎么处理?
谢谢
补充提问:
属于旷工,我也不太在乎,不就是扣工资嘛,我就是想歇歇,过了这一个月,我就直接办离职了。这公司太让人崩溃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10-22-状态:未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辞职是单方行为,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辞职后,单位应按实际上班时间结算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