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后房产,如何让其前妻所生子女无继承权

我父亲是山东人,年轻时在山东结婚生有一子。离婚后,在北京与母亲再婚后购置一房产。如果按照正常法律规定,其前妻所生之子也可继承父亲现有房产的1/4。父亲说山东的房子给他那个儿子,北京的留给我。怎么公正后,不会有纠纷。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10-28-状态:未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约定为你母亲所有,由你母亲处置。
或由你父亲立遗嘱指定他的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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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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