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中要求年限的是否赔偿,不赔偿是否可以拒绝履行责任
公司要求乙方离职后的 3 年内,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的,乙方有责任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各种商业秘密。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想问:在被限制的期间,公司是否需要赔偿?要是公司没有给予补偿,是不是不用去履行保密责任?
补充提问:
保密条款: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严守商业秘密,且在未经甲方允许前不得通过任何手段向外披露,或有意无意的向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到哪里工作。2.乙方保密责任的截止日期:1)常规截止日期:乙方离职后不再从事与甲方工作时所做工作一致的工作内容止。2)特殊截止日期:乙方离职后的 3 年内,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的,乙方有责任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各种商业秘密。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具体的保密条款如下,还请各位好好帮忙看下!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10-27-状态:未解决]
陈晓云律师的解答:
只有具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才可能设立竞业限制条款,且竞业限制条款不得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