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下建洗浴中心且乱装修

居民楼一楼为商用,二至五楼为住宅,现一楼拟开设一洗浴中心,装修已近尾声,装修过程中有挖浴池、拆内墙、在后墙墙体上打洞用作排气、将窗户改为门用作消防通道等行为,已造成二楼平台及墙体多处裂缝。请问法律法规对居民楼下建洗浴中心及房屋装修等有没有规定,如开设洗浴中心需要经哪些部门审批?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3-03-01-状态:未解决]
罗时光律师的解答:

如果对二楼用户造成损害,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可以向城管反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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