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进行房产更名?

房贷尚未还清,属于先生婚前购买,但婚后已做公证(二人共有),现我们二人之间出现严重问题,二人商量后决定理智解决,先生同意将女儿抚养权给我,并将房子也一并给我,但房子更名必须要银行同意,而银行又说必须还清贷款,听朋友说,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下发相关法律文件,去进行强制更名,因此,在这想请问律师,这样可行吗?有什么其他办法吗?因为我们是和平分开,如无特殊情况我不愿意闹到法院。
补充提问:
那再请问:据您所知,银行方愿意作为第三人参加审理吗?这种案例多吗?最终如何解决?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3-25-状态:已解决]
蔡爱萍律师的解答:

可以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出具调解法律文书

我咨询蔡爱萍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蔡爱萍律师 > 蔡爱萍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