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离婚纠纷问题

易律师你好:详细咨询个本人(男方)民事离婚纠纷问题。事实与原因:经别人介绍,男女双方认识后以当地习俗办理婚事,后因各种小矛盾女方多次跑回娘家,结婚一年后生育女儿,如今孩子一岁,在四月份的时候因钱的问题女方再次丢下孩子卷衣物及三金贵重物品跑回娘家,在男方的多次上门请叫中任将男方告上法庭,期间两人一直未办理结婚证,因各方原因,当时就签订了协议: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每月800元抚养费,且男方支付给女方共同期间财产分割30000元,此时男方也抱有希望签订了这样协议。如今女方(教师)以各种理由拒付抚养费,针对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再者,就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前并未办理结婚证,原因是女方对自己的工资私存,不予共同支付,法庭调解下已签订了支付三万现金给女方的字据,先男方觉得很冤枉,结婚花去十多万钱,婚后女方未给两人家里垫付一分钱,不想支付,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如今,女方一直未看过孩子一眼,离婚半年来,孩子与男方是否可以起诉女方给以精神损失的赔偿?
咨询者: 青海  [咨询时间:2015-11-11-状态:未解决]
蔡爱萍律师的解答:

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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