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被羁押487天后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16万余元

时间:2020-04-16 16:39:31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20年1月17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对47岁男子申文海作出不起诉决定,当天他被释放。此前,申文海因涉嫌在2011年12月参与盗窃焦炭33.33吨,被错误羁押剥夺人身自由487天。

申文海被无罪释放后,向复兴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2020年3月17日,该检察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赔偿申文海赔偿金16万余元;并在一定范围内,为申文海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014年12月3日,申文海因犯盗窃罪被河北省邯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7年5月22日刑满释放。申文海没有想到,1年后,自己因被同乡举报,再次被羁押487天。

 申文海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支柱,复兴区检察院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错误的对申文海羁押487天,对申文海及其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申文海遂向复兴区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请求赔偿因错误羁押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153862.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依法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读公示。

 申文海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2020年3月17日复兴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其中显示,根据法律规定,申文海被羁押487天应给予刑事赔偿,检察院决定赔偿申文海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487天的赔偿金153862.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600元,共167462.78元,并在一定范围内为申文海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执业机构: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颖律师 > 张颖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