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假期工资计算

时间:2009-12-16 21:50:34  作者:佚名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假期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职工在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或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工龄长短和本人的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发给病伤假期工资,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至一百。具体如下:

工龄不满2年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60%;

工龄2年以上不满4年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70%;

工龄4年以上不满6年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80%;

工龄6年以上不满8年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90%;

工龄8年及8年以上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100%;

      病假或非因工伤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工龄长短及其本人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具体如下:

工龄不满1年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40%;

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50%;

工龄满3年及3年以上的,支付其本人工资的60%。

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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