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年底将近时调整工资和考核标准,是否合理?
公司调整薪金考核制度,底薪降至600.增加多项考核指标,设立不合理任务量。
往年同期因市场、季节等综合因素,12月、1月、2月是不做业绩考核的,也就是有保底工资。现在调整后,工作量加大近两倍,下达任务量是往年实际达成量的两到三倍,完不成则薪金联动下调。且在公布调整方案时,不允许员工有意见表达。
时近年底,这样的薪资调整,有着明显的“请人走路”的含义。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8-11-13-状态:未解决]
付瑞律师的解答:
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