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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火灾,该处罚谁
我单位办公区与住宅区无物理隔离,属大杂院。其央产住宅小区,无业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住宅室内起火、因住户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引起火灾这两种情况,谁是责任人?消防监督部门该处罚谁?是产权单位呢?还是引起火灾的居民呢?
另外,按照惯例,消防支队每次都是事故后对单位进行处罚。产权单位是否具备对直接责任人(住户)的处罚权?
咨询者:
fa438767
北京
[
咨询时间:2013-03-08
-
状态:未解决
]
杨耀宗律师的解答:
查明原因 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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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宗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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