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后安排培训以个人原因离职要赔培训费吗
本人在2011年4月入职,2011年7月与公司签定一年劳动合同,2012年到期公司忘记续签,本人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也忘记了,之后继续为公司工作,2013年3月外派学习,协议上要求若辞职需要赔公司1.2万的培训费,由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三个月1万多元,本人于2013年9月办理了离职手续,为了不跟公司闹翻好要回工资,离职申请书上写成了个人原因(针对个人原因没有做具体描述),个人工资已在2013年12月经过劳动检查大队要回,但现在公司以我是以个人原因离职为由要求本人赔偿培训费1万多元,请问在劳动合同结束之后的培训协议是否生效?本人用不用赔偿培训费?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4-03-25-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