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我与丈夫1996年结婚,婚后生育两男一女.他于2009年经营一小型企业,期间公司任何事情他都不与我商量,一意孤行,贷高息扩大公司,致使公司债台高筑.经营困难.心烦了,他就出去找外遇,置公司于不顾,孩子也不管,天天见不到人.2012年我劝他也不听,我们就分居了.现在他到法院起诉与我离婚,请问离婚后我是否要负担他公司的债务?当初结婚是在他外婆家,她没有子孙,让我们落户在那里,现在的住房是我们去年刚盖的,请问是属于我们的吗?法院要求怎么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如果离婚财产会怎么分割?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4-07-0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