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误工费等
我是浙江的一名农民工 因为工作期间被电击,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 经过医院观察身体没大碍 只是脚指头烧伤了一点,医院出示证明出院休息半个月休息调养,
我住院期间是我姐姐照顾我,那我姐姐照顾我期间的护理费是按什么标准算,从我住院到休息这半个月为止的误工费和营养费和生活费(包含护理人也就是我姐姐)按什么标准算,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09-07-状态:未解决]
吴文律师的解答:
护理费可以按你姐姐的平均日工资计算,你的误工费也按你的平均日工资计算,营养费按浙江省上年度城乡消费性支出的平均值的1倍(30.45元)计算,中间值为45.68元,2倍为60.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