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继承纠纷
这样的,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大伯二伯,还有我爸爸。以前农村土地分配是按人口分配的。当时我大伯,二伯,都已经结婚,而且大伯家有四口人,二伯家也有三口人,就我家只有我爸爸一口人(当时我爸爸还没结婚)。我爸爸结婚已经是1986年了。我大伯,二伯在86年以前都已分配到土地,按当时每个人口可以分配到0.3亩地。而我爸爸只有一个人,所以只分配到0.3亩地。可是到1997年以前我奶奶爷爷都分别去世了。1998年村里的生产队给我家了一份承包证明书。上面明确规定承包人是我爸爸,0.56亩地,但是人口却是3人(因为我家现人口是四人)。
到现在国家征收土地了,我大伯,二伯的地也卖了10几万。我爸那0.56亩地里面的石头(荒地,但是是属于那0.56亩地以内的石头),加起来有2亩4分地。总共卖了6万多块钱。问题就出来了,我大伯二伯不服,说我爸只有0.3亩地,但现在有0.56亩地,多出来0.26亩地,是我爷爷的,应该平均分配。还要打官司,我爸能赢吗?请各位业内人士帮帮忙,感激不尽!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8-04-26-状态:未解决]
吴文律师的解答:
你爸应该能赢!因为你爷爷和奶奶于1997年已经去世,1998年政府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实际上已经将你爷爷奶奶的土地承包权收回,再转包给你家里.这时你家里已有四人,但有一人是超生的,所以暂时没有口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