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
两个人合伙,约定了出资数额,甲按约定出了资4万元,乙只出资约定的2万元,现甲要求解除合伙,乙要求甲赔偿损失,合同又没约定解除的条件,甲按约定出了资,合同约定乙方应在3年内出资达到甲方的出资额4万元。乙只在05年出资约定数额的2万元,且乙方也只在05年参与了经营管理,现甲方要求解除合伙,乙方不同意。乙方说,如解除合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合同又没约定解除的条件。问题一除名退伙中的“未履行出资义务”是指全部出资,还是包括部分出资?问题二甲方如何赔偿或补偿,依据是什么?
补充提问:
现在是甲方想把乙方解除掉,甲方自己去经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4-05-状态:未解决]
许志君律师的解答:
履行出资义务,是从两方来讲的,一时未按时出资,二是未按约定的数额出资。乙可以从两个方面都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若是双方合同未明确说明,乙方未履行出资义务,甲方有单方面的解除合同权的话,则甲方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只能依法律规定。
根据你的描述,双方的合同未约定了可解除合同的条件,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解除,既然是个人合伙,甲方可以将其所有的份额转让给乙方,若乙方不接受,则甲方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或者要求退股。并不存在违约责任或者给一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的说法,当然应该给对方合适的时间,以便找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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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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