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事故

我们小学一年级的两名学生,中午休息时 二人打闹时一人把另一人鼻子打伤 据说是鼻梁骨受伤了 请问学校或班主任有责任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6-13-状态:未解决]
金湘律师的解答: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是一年级的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学校能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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