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砸车又打人现在派出所定性打架斗殴.

本人库房租赁期间与房东(村长)发生口角 对方先动手打人 后又集合4个人持械对本人进行殴打 造成眼睛钝挫伤 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轻微伤 后又用羊角锤把我车的全部玻璃砸破。 以上所说 对方构成刑事犯罪了么? 这属于什么性质?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4-11-04-状态:未解决]
高军律师的解答:

因伤情属于轻微伤,此案属于治安案件,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发生口角,所以不构成寻讯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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