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事宜

本人结婚一年半,没有孩子,户口独立,没有与男方合并,婚前男方购买楼房一套,在民政局已经婚前进行财产公证给男方。我们由于感情不合,目前已经分3个月,多次与男方沟通,对方口头上答应可以协议离婚。现在问题是,我不懂协议书和财产清单应该怎么写。一下几个问题:
1、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应该属于我的财产部分我要,不属于我的我不强求。)
2、我主动提出离婚会不会在财产或者其他方面需要让步?
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4、如果协议书符合民政局要求,当天去办理,可以当天离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4-26-状态:未解决]
王爱英律师的解答:

协议内容不违背法律即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拟写协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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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弘正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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