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吗?
三年前由以公司人员紧缺,经人介绍我到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的三次非正规合同,每次只签了一年的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为合同规定中规定我不享受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现这次的合同到期了,公司以我本科专业不对口为由,通知不再续签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8-08-31-状态:未解决]
余向栋律师的解答: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新的合同,如协商不成,就可能不能签订新的合同,这是法律允许的。
你之前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应享有国家规定的一个劳动者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原合同的内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