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1、公司发放工资没有工资单,本身不够规范。最近跟人事部提出要看工资单,对方邮件了一个表格形式的工资单,我去查了相关社保资料后发现,公司没有按照我的上一年的工资基数缴纳社保等,而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进行缴纳,之后我就以邮件书面通知公司并要求针对少缴部分进行追缴,公司人事高官一直不予回复,我主动电话询问后对方回复:这个现象不是个人的现象,整个公司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的,如果追缴需要流程。请问这个问题劳动检察大队是否会受理?我个人相对公司而言属于弱势群体,且公司规模较大,听闻地方政府因为公司能帮助解决政府在人员就业上的困扰,所以担心会不受理我的事情。我的工资月税前收入为当地最低标准的近八倍,所以3年多下来需要追缴的金额也蛮高的。希望得到你的专业意见。2、公司与我们签署的合同上面社保和公积金应缴纳比例的空白部分,都用笔划掉了,且收入栏写的是>750元,这个是不是对我去追讨补缴很不利。3、我是否可以以这一条要求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依照我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5-27-状态:未解决]
王晓燕律师的解答:
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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