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9-29 20:07:24 作者:曲海斌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礼制对中国法制的影响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4法硕班:曲海斌
中华民族具有光荣的历史传统,中国五千年文明史闻名于世。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礼,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其它任何一种意识形态所不能替代的,而且经久不衰世代相传,不以历代王朝的迭起变更而覆灭沉没,反而伴随着人类的进化而更加发展和完善。
礼,在中国泱泱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自原始氏族社会自发形成礼的观念从而蒙生为一种指导人们衣食住行的行为规范时起,礼,就以其高雅纯朴,独具魅力的美妙姿态成为人们的一种思想追求,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意识形态。
周公制礼,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总结当时社会业已形成和存在的“奉神人之事”①人们已经形成的约定成俗的言行模式以及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有次序的礼仪而加以规范和固定、概括与总结、抽象与归纳之后,而加以文字化、规范化、制度化。自此,礼成为一种制度,礼制自此而诞生,百世而不殆,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渗透于社会活动各个领域。对中国从古到今的法制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并且超出国界影响着东方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制。
周礼本身具有法律的属性,且其效力最高,成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②的头等大事,“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三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③礼,在制礼之初的西周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不言而喻矣。
礼制是文明之治,是一种至高的理想追求,而正是由于这种理想之治迎合了人类进步的需要以及社会群体的共性期盼,从一开始,礼制便深入人心,为人们喜闻乐见,尽管统治者将礼制做为一种统治工具,甚至推行等级划分,用“亲亲”“尊尊”等原则冠之以礼,使人们服从其政治统治,为其政权服务,而又不至于反逆,但人们对于礼制则普遍乐于遵从,喜于接受。
需要指出的是,礼和礼制是既有密切联系又不可混为一谈的两个概念。礼,是传统观念中古代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系统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合。礼制,是以礼为核心内容而推行的一种规范和调整社会的制度和机制的总称。本文作者试图以礼制对中国法制的影响来分析研究中国法制中古往今来的成败得失以及礼法现象,以礼制为中心,分析和认识中国法制历史和现实中礼的内含精神。
礼与法的交融形成中国古代法律的一大特色,使得中国法制能够区别于世界上其它法律类型而堪称为中华法系的魅力之所在。中国古代法制因融入礼的内容而更加贴近生活,贯穿于人们的一切活动,炎黄子孙因有礼的传统而引以自豪,中国法制亦因融入礼制而自成体系,成其博大精深。
礼,源自于自然而来,伴随着人类从自然界的进化过程,在劳动和生存的漫长岁月中日新月累,世代相传,潜移默化,逐渐形成。礼是文明的无形载体,由低级形式逐渐过渡、升华、完备、转化、发展为一个个更高的形态。
法律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成为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制是上层建筑必不可少的一枝,治理国家统治天下离不开法律,法制是中国社会从古到今的一大重要课题。礼法融合,礼法难分④,礼制和法制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融汇贯通,相映生辉,形影相随,相得益彰。
中国古代法制从一开始便与礼制结下不解之缘,礼制对法制的影响是巨大的。“纳礼入律”、“出礼入刑”⑤旨在以法律手段而推行礼制,礼制成为法律的主要内容,而一旦某一行为有违于礼则其成为刑罚的对象。古人的治国策略可谓绝妙矣。
儒家学说推崇礼治,倡导礼制,强调为国以礼,为政以德,将礼制发展到一个至高的境界。儒家学说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发展了礼制,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便是礼制融入法制,礼制对法制产生深刻影响的真实反映。
纵观中国古代法制,凡文明程度较高的时代总是礼制程度较高的时代,礼制总是以文明和进步形成正比。西周推行礼制,明德慎罚⑥天下大治,国富民强,创建出一代王朝空前盛世。汉朝“礼法并用”,“德主刑辅”采用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重礼制,除肉刑,轻徭薄赋,儒学脱禁,从而使得社会经济得以长足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举世闻名的“文景之治”。
唐朝初年,确定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⑦的法律思想,崇德尚礼,德本刑用,实行德政,推行礼制,强调伦理道德为治国之本,刑罚镇压为辅助手段,形成以礼制之主,法制为辅,礼为内容,法为形式,融礼、法为一体,相互为用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顺应了历史潮流,礼制得以发展,有力地巩固了统治基础,创建出史无前例的空前盛世。礼制在唐代是空前的,礼制在“贞观之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根本性作用。唐代法律因融入礼制而享誉古今中外,成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在中国法制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礼制伴随着唐律的广泛传播而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历史表明,凡鄙视礼制,对抗礼制的行为终以失败而告终,留下深刻的教训。秦朝统治者焚书坑儒打击儒家思想弃礼任法,严刑峻法,倒行逆施,推行暴政,换来民怨沸腾,二世而亡。此后,历代统治阶级均以此为鉴,以其为反面教材,从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重视礼制,或“引礼入律”⑧或“明礼义教化”⑨或“德主刑律”以德去刑⑩或“教以人论”⑩,以至于清末“礼教派”力争以礼制救国。史书记载的“克己夏礼”恢复礼制的各种记载便是礼制于中国古代的真实写照。显示出礼制的重要作用和社会生活对礼制的迫切需要和追求。
笔者认为,礼制对中国法制的影响是巨大的,是中国法制史中的重中之重,不了解礼制便无法理解中国从古到今的法制,也无从真正地了解中国的文明史。历史是最好的证明,事实胜于雄辩,中国法制的进程印证了礼制是文明之治的真谛,礼制是顺天应人的必然总结。太平盛世礼制为先。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现行法制自当继承传统礼制的精神实质,从而古为今用。推倡文明、德治、礼仪、仁孝,推行礼制与当今时代发展并不矛盾,反而对促进诚信与公平、正义和善良、文明与进步更为需要和迫切。推行礼制,使传统礼制在新的时代赋以新的内容,发挥积极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法制的文明化、现代化而倾力,实现文明之治,使法制内含中最大、最佳限度地注入礼制精神,便是我们法律人的历史任务。
注:①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六·释礼》
② 《左传·隐十一》
③ 《礼记·曲礼》
④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第12页
⑤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第26页
⑥ 《尚书·召诰》
⑦ 《律疏·名例》
⑧ 《荀子·成相》
⑨ 《子路》
⑩ 《梁惠王上》
(11)《梁惠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