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13 21:38:22 作者:赵文涛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非法用工被致残千里维权获支持
作者:赵文涛
2011年3月,家住河南新野的丁某 经老乡介绍,到河北霸州的某炉具厂打工。同年4月28日,丁某在工作时右手食、中、环三指被该厂冲压机轧掉。治疗期间,该厂支付了医疗费,出院后,经协商,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厂方一次性赔偿丁某伤残赔偿金等共计7万元,双方从此再无纠纷。丁某回到新野家乡后,经咨询律师,方知伤残赔偿太少。于是委托我作为丁某的代理律师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鉴定,丁某的伤残程度为六级伤残。代理人认为:若依据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丁某又是农村户口,赔偿7万元与实际损失相差不大,且双方签订有《赔偿协议书》,因此很难胜诉。经调查,该厂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因此,我决定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受理该案之后,因之前没有处理过此类案件,诉讼过程十分艰难。最终,法院经过多次研究,采纳了我的代理意见。于2012年10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1、撤销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书》。2、被告另行赔偿原告丁某一次性伤残赔偿金、鉴定费共计124436元。上述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案号:(2012)霸民初字第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