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6 15:12:12 作者:赵文涛律师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病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工资由企业按照本企业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是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低于该标准的企业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无效。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工资由企业按照本企业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是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低于该标准的企业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