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

我先生于去年因交通事故,目前鉴定为工伤九级。当我们前往社保进行办理理赔的手续时,遇到了问题:因当时交通肇事者逃逸,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有对方逃逸负全责和当事人即使有过错也至少负次要责任的话语。工作人员告知:理赔一定要分清责任,不然无法操作,因理赔与责任有关。

我们即刻联系了警方,警方的回答:肇事者逃逸无法结案。再者,交通责任认定上已经写得很清晰。

我们现在的困惑是:
1 警方已经给出了结论,工伤鉴定也已经下来。为什么平时按时交了社保金,到关键时候因肇事者逃逸,连基本的住院手术的医药费也理赔不了。是工伤但不理赔,因为没有找到肇事者,这种说法成立吗?职工的权益到底该怎么维护?
2 通过12333留言,工作人员给了回复:事情特殊,需要和经办人员当面沟通。问题是他们坚持一定要说出个当事人无责或次要责任才能操作。而警方也坚持没找到肇事者,无法确定。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7-12-状态:未解决]
赵文涛律师的解答:

工伤认定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保险待遇只需《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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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锦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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