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是出身于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除去上述的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亲属具体范围: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情况。(二代)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分不同,性别不同的亲属。如侄子与姑姑、外甥女与舅舅等。(三代)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分相同的兄弟姐妹。包括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等。(三代)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据此,可以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