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规章制度我没有签名确认,,法院是否认为我不知情?
我是公司的车辆办牌员,由于我公司和车管所等单位有业务关系,为了搞好公司和他们的关系,我经常用公司的车借给他们相关人员,以便开展工作,领导也是默认的.突然有一天,公司说不可以将公司车辆外借,我的行为是违反公司相关流程,要给我警告处分.我不服,并上诉法院,理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手册上并没有说明车辆规定不能外借的条例,而且我本人也没有签字说明知晓公司的规章制度.法院是否采信我的说法?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1-29-状态:未解决]
朱守侠律师的解答: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应该是不能作为仲裁或诉讼的依据的。
但是即使没有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原则,你也不应该在公司领导不批准的情况下将公车私借,所以我认为你在仲裁或是诉讼时会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