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怎么要回我入股的钱?
尊敬的律师大家好,一个朋友开了个公司要求我入股,我于08年6月份银行汇款给他10万,(有银行汇款单),但是并没有给我签定任何书面的东西,且在当地工商部门的股东名单上也没有我,只是每次开股东会的时候我出席,08年底,公司解散,要我承担一定的亏损,我也同意了,按照财务提供的金额,需给我归还8万5千余元,在给了7万元以后,公司最大的股东一直以种种理由不归还剩下的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26-状态:未解决]
朱守侠律师的解答:
你的情况符合隐名股东的情况。
如果你在上海地区,上海高院关于隐名股东的认定是有意见的,所以你可以以你为原告,以大股东和公司为被告,要求他们归还你余下的15000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