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争议

(1)去年8月26日我购买了一套移民楼房,此房没有房产手续,卖方说是他的房,2013年才办房产手续,我俩找了一位发律工作者签了协议,说是到2013年时卖方协助我办理过户,万一过不成户就到公证处公证,在我未付清房款前没有任何争议,现在我付清房款了,卖方母亲说房是她的,购房时与禁牧办签的合同是她的名字,情况也属实,我联系卖方,当时他说他处理呀,可是他现在又逃避的不见我,打电话又不接,要不关机,问他妈她儿子的情况,一向说她与儿子没联系,不知道,这属于咋骗吗?我应该怎么办为好?(2)(我发现我的权益受到侵害,我购买的是当地的移民楼,旗政府不允许买卖,而且房子的购房合同是卖方的母亲与禁牧办签的,不是卖方的名字,这都是我买成后才知道,我想和他终止协议,法院会判处什么样的结果?能判成他给我退完钱我再给他房子吗?请教律师帮忙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03-19-状态:未解决]
郭子福律师的解答:

可以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购房款和承担损失赔偿。你可以联系我们帮你代理案件。-------郭子福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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