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问题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这里“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定义是什么?

比如生父母一直跟另一个儿子生活,由这儿子赡养。养子每年回去一两次给点钱生父母,这样能不能达到“扶养较多”的要求?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4-24-状态:未解决]
郭子福律师的解答:

应该不属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是指能够满足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在生活上能够进行辅助和照料的一种关系,养子每年回去一两次给点钱生父母,这样不能达到“扶养较多”的要求

我咨询郭子福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经济仲裁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破产解散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郭子福律师 > 郭子福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