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在2008年初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了甘肃省金昌市体育局“体育公园”绿化工程项目,前期资金全部为个人垫资。工程在当年的7月31日完工,代管到9月9日体育局和财政局同时验收交付使用(金体字[2008]88号文件证明)。工程竣工后,体育局陆续支付30%的工程价款,就不再履行合同金额,理由是财政核减掉了。因不服于2010年6月诉讼到当地法院,在法院的调停下,对方同意付款,并通过法院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所涉及的工程量、工程价款再次予以认定,这才撤诉。但是法院裁定后体育局仍然不履行约定,拒绝付款。2012年6月再次诉讼到法院,经过多次庭审,2012年12月初,法院出具了一份民事裁定书:中止诉讼!!!理由是政府给法院复函,要等审计局出结论,法院才能判决,并且是没有期限地等待。如今又是两年多的时间,法院就是不恢复案件审理,主审法官说这是法院领导和市政府领导沟通后,市领导的意思,他也没办法。我跑遍了所有部门,就是没有说理的地方。
金昌市体育局答复理由:1.国家项目投资需要财政审核或者审计局审计,要有付款依据
2.签订合同认可,但付款依据找财政局或审计局自己去解决
金昌市财政局答复理由:工程量和价格由财政说了算,可以随意审,合同不算数,不服找体育局解决
金昌市审计局答复理由:工程审计没有期限,可以不针对施工单位做解释,不服找体育局解决
金昌市信访局答复理由:没有办法解决,去找法院诉讼解决
金昌市中级法院答复理由:没有审计结论,去找政府解决
金昌市政法委答复理由:既然已经涉法,去找法院解决
金昌市人大信访答复理由:没有办法解决,只能找法院诉讼解决
甘肃省政府信访答复理由:既然已经涉法,去找法院解决
甘肃省最高法院答复理由:只要法官不渎职,具体案件管不了,找地方解决
甘肃省人大信访答复理由:没有办法解决,只能找法院诉讼解决
以上就是我六年多来得到的各种答复,金昌市的法官够“聪明”吧!!!一纸裁定书堵住我所有争取权益的路,我们国家的政策这么好,各项法规如此健全,可到地方有多少得到落实?又有多少能够执行?权利还是大于法律吗? 我的问题到底谁能来解决?谁能够解决? ???盼!!!!!!!
补充提问:
所有该去的不该去的部门我都走遍了,汇成一句话“管不了”,我在找谁反映???今天我去法院,还是老样子说法,要等市政府结论出来再说,我都已经反映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信箱了,他们的说法照旧,我能奈何?法律?法院?政府?哼哼!!!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9-17-状态:未解决]
胡冰律师的解答:
你好:向上级反映,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