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21 10:15:18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邯郸律师状告物价局对古石龙景区批复50元
《燕赵都市报》2008年5月8日《古石龙景区门票批复“定价”50元》;
本报讯(记者邢云)邯郸古石龙景区门票价格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每人次50元。5月6日,记者在邯郸市物价局见到关于该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批复时间为4月29日。同时,由于古石龙景区“擅自定价”,邯郸市物价局对其处以5000元的处罚。但邯郸律师殷清利认为,此次物价部门的批复严重违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规章规定,5月7日,他已将诉状递至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诉求撤销批复。据悉,法院已当日立案。
■景区票价每人次50元
“五一”期间,记者接到数名游客来电,称古石龙景区门票涨到了50元。记者了解到,早在“五一”之前的4月29日,关于古石龙景区门票价格,邯郸市物价局就已批复。
近日,记者在《关于古石龙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中看到:根据《河北省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价格认证部门认证,并按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一,古石龙景区门票价格每人次50元。……该门票价格从批准之日起执行。2008年4月29日。
■门票50元是重新定价?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明确表示,在一年的整顿期内,各景区门票价格和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价格一律不得提高,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古石龙景区门票怎么还是由最初15元、继而30元、60元,最终批复50元?这一价格据何而定?
对此,邯郸市物价局认为,此前古石龙景区票价15元的标准,是2002年12月对景区开发单位邯郸县文化旅游局确定的,而非现在的开发经营单位“龙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此,一直以来,不管景区票价15元、30元和60元等等,都属龙翔自行定价,这是不允许的,因此物价部门对其处以5000元的处罚。此次确定的50元/人的标准,则是针对景区开发经营单位龙翔公司制定的,属重新定价,不属“涨价”。
■律师起诉请求撤销批复
对于邯郸市物价局的说法,游客并不认同,“景区还是那个景区,明明是涨价了,咋能说没涨价?”
5月7日下午,邯郸律师殷清利表示,他已将邯郸市物价局的行政起诉状递到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法院也已立案受理。
在“行政起诉状”上,殷清利律师称,物价部门对该景区所作的(2008)10号批复,同意古石龙景区门票涨至50元/位,严重违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规章规定,应予以撤销。主要理由如下:
一,龙翔公司向被告提起的《关于门票定价的申请报告》显示的时间为2008年4月4日,而被告组织或委托邯郸县物价局召开的听证会时间为2008年4月24日,被告作出文件的时间为“4月29日”。前后仅有20天的时间,此举严重违背关于调价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的规定。
二、被告作出(2008)10号文对该景区的调价从15元调至50元,即一次提价幅度超过原票价的2.33倍,远远超过法定的35%幅度要求。
此外,邯郸市物价局作出的批复明显系规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浏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中关于一年内不允许涨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