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我在晚上的9点半左右发了交通事故具体如下:在有中心虚黄线无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线也没有路灯的乡镇道路上(地图上道路标号是X302),与对向车会车时,由于对向两辆车使用疝气大灯,而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无明显标识的电瓶车而与电瓶车追尾,造成电瓶车上人员一死一伤,电瓶车驾驶员酒精含量为81.3mg/100ml。请问这起事故中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10-11-状态:已解决]
王彦旭律师的解答:

你好,这要根据交警队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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