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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我在晚上的9点半左右发了交通事故具体如下:在有中心虚黄线无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线也没有路灯的乡镇道路上(地图上道路标号是X302),与对向车会车时,由于对向两辆车使用疝气大灯,而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无明显标识的电瓶车而与电瓶车追尾,造成电瓶车上人员一死一伤,电瓶车驾驶员酒精含量为81.3mg/100ml。请问这起事故中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咨询者:
zjouzhx
江苏
[
咨询时间:2014-10-11
-
状态:已解决
]
王彦旭律师的解答:
你好,这要根据交警队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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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旭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德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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