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领取生育证
各位律师好,
本人于2006.6与丈夫由法院判决离婚,当时原双方的结婚证法院并未要求收回,一直由男方保存。
2009.4本人得知,我前夫竟然凭借我们原结婚证,以本人的名义至本人原户口所在地办理生育证明,所在地计生办在未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开具了证明,请问:
1.我前夫此举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我是否可以至法院起诉并要求相应赔偿?如果可以,赔偿金额可以定多少?
2.如果起诉,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3.本地区计生办是否同样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谢谢,盼回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12-状态:未解决]
马国华律师的解答:
于2006.6与丈夫由法院判决离婚,前夫凭借你们原结婚证,以你的名义
给谁办理了谁的生育证明?